合格性考试涵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考试标准和具体组考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等级性考试科目, 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其中3科参加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