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我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时间及步骤作了合理安排:
1.已启动的专项改革。我省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不再设立地方性加分项目;2016年完成了二本、三本合并录取改革。
2.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7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8年秋季,对全省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7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试点。2018年秋季,对全省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4.关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2020年前,作为过渡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均由高职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2021年起,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原始成绩。
5.关于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