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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简报第111期

更新时间 2017-04-07 11:19:51

 

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简报

2017年第5

(总第111期)

 

 

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41 

 

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试行

“末位审慎制”显成效

 

江西财经大学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在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试点实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末位审慎制”,经过三年五次在学位论文答辩中的试行,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不断提升,成效明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办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刊介。具体做法:

计分原则。学位论文评阅成绩不纳入“末位审慎”最终成绩的计算,仅作为参考。“末位审慎”对象以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的结果为依据,但必须有三分之二的答辩委员同意。

末位审慎。答辩委员会确定“末位审慎”对象后,相当于被亮“黄牌”,被“审慎”的学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结合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修改稿经过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慎。经审慎后,院学术委员会认为论文在修改后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则答辩通过,认为论文在修改后仍然没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则答辩不通过,审慎意见提交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其学位申请。

处理办法。经审慎后没有通过答辩的学生,延期半年申请再次答辩。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再修改,修改合格后提出申请,学院安排与下一批次学生一起答辩。同时,对导师也有相应的处理规定,指导的学生中连续有两名以上(含)被“末位审慎”的,学院要对该导师实行诫勉谈话;连续有两名以上(含)被“末位审慎”后没有通过的,对该导师实行停招一年的处罚。

自试行“末位审慎制”以来,学校师生对学位论文重要性的认识明显加强,学位论文整体质量获得显著提升。近两年来,该校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获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7篇。

 

 

分送: 国家教改办,省委改革办,“经济生态组”办公室;

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中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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