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教育局、直管县(市)、各大中专院校、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赣发〔2014〕15号)学习贯彻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赣教党字[2014]56号),要求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上报教改月报统计数据,现将已上报7月份数据情况统计的单位汇总公示,希望各单位以后做到每月按时上报推进教育改革的情况,以便省教改办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
附表:
8月5日前上报的单位 |
8月13日前上报的单位 |
委厅各处室,九江市教育局,宜春市教育局,赣州市教育局,鹰潭市教育局,景德镇市教育局,安福县教育局,景德镇陶瓷学院,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医学院,南昌航空大学,南昌理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学院,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
抚州市教育局,南昌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青年职业学院,鹰潭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
省教改办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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